受理
- 拼音shòu lǐ
- 注音ㄕㄡˋ ㄌ一ˇ
- 词性动词
- 组合暂无组合信息
词语解释
受理[ shòu lǐ ]
⒈ 接受办理;接受处理。
例受理人民来信。
英seized;
⒉ 法院接受案件,进行审理。
例上诉通常要由高一级法院受理。
英accept and hear the case;
引证解释
⒈ 接受诉状,进行审理。
引宋 苏辙 《论冬温无冰札子》:“秀州 倚郭 嘉兴县 人诉灾,州县昏虐,不时受理,临以鞭扑,使民相惊,自相蹈藉,死者四十餘人。”
《元典章·户部五·民田》:“所在官司,不分可否,輒便受理。”
徐迟 《牡丹》三:“老爷大怒,提起诉讼。法院受理,发出传票。”
国语辞典
受理[ shòu lǐ ]
⒈ 法律上指诉讼时法院认为有可诉的理由而接受处理。
反驳回
英语to accept to hear a case, to handle (a service)
德语eine Klage bzw. Verfahren für zulässig erklären, annehmen (S), einen Rechtsstreit annehmen und streitig verhandeln (jur.) (S, Rechtsw)
法语accepter un cas (juridique), faire face à, gérer
受理的单字解释
| 汉字 | 拼音 | 部首 | 笔画 | 意思解释 | 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受 | shòu | 又 | 8画 | 基本字义 受 shòu(ㄕㄡˋ) ⒈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:接受。感受。受精。受权。受托。受降。受益。受业(a.跟随老师学习;b.学生对老师自称)。受教。受领。受聘。受理。 ⒉ 忍耐某种遭遇:忍受。受苦。受制。受窘。受累(受到劳累)。 ⒊ 遭到:遭受。受害。受挫。受屈。受辱。受阻。 ⒋ 适合,中:受吃。受看。受听。受使。 异体字 授 汉英互译 accept、bear、endure、recieve、stand、suffer 相关字词 蒙、拒、授 造字法 会意:像两只手传递东 | 
| 理 | lǐ | 王 | 11画 | 基本字义 理 lǐ(ㄌ一ˇ) ⒈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 ⒉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 ⒊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 ⒋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 ⒌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理睬。答理。 ⒍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| 
受理的近义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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